中南院经营生产部敦煌大成50MW光热发电项目清水泵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现对本项目电动给水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兰州大成光热发电项目是能源局第一批20个光热发电示范性项目之一,装机规模为50MW。项目所在地在为敦煌市七里镇光电产业园,年太阳能辐射强度达到1900kWh/m2,属于光资源较丰富地区;项目所产生电力接入项目厂址7km外的国网330KV变电站;水源来自厂址外水库用水。
项目占地约4800亩,采用线性菲涅尔式集热器,太阳岛总集热面积127.16万平米,高温熔盐储热时长15小时,典型年设计发电量为2.14亿度,年可利用小时数4313h。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电动给水泵组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凝结水泵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的采购,主要工作范围及内容(但不限于):电动给水泵组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凝结水泵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的设计、制造、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出厂前预组装检查、包装、运输至询价人指定地点、现场开箱验收、提供技术文件及资料、技术培训;现场安装、现场试验、调试、试运行等的指导;缺陷责任期内缺陷处理、保修期内的维修、售后服务;办理相关检验证件等。
具体详见技术文件。
3 交货时间、地点
3.1交货时间
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八个月交货。
具体供货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3.2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上述具体交货日期、批次、数量、地点根据买方书面通知确定,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交货和提供服务。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气设备制造厂商或代理商(主要设备必须具有有效授权文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 在设备设计、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安装、调试等应能满足设备制造的国家标准、行业技术规范要求及招标人技术要求;
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财务状况未连续三年亏损;
4)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5) 投标人设备要满足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同类设备应具备3年以上运行经验(附合同扫描件和用户使用情况证明)。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2已报名并上传合格资料的,请于2018年8月2日至2018年8月13日(休息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