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迪庆香格里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冲江河二期人行天桥建设施工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招标编码:dlztb.com_20180802_110378780
开标时: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编号:GDCX02-SGZB18-0269
日 期:2018年08月03日
1.1本次国内招标。采用国内公开,一步制,网上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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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冲江河二期人行天桥建设施工项目)已由国电集团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国电迪庆香格里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冲江河电站尾工预留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国电迪庆香格里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自筹,招标人为国电迪庆香格里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项目概况:冲江河一、二期电站分别位于国道214线两侧,二期电站投产后实行一、二期联合运行,电站值守、检修及管理人员每天在巡回检查,设备操作,消缺等工作时需经常穿越国道214线。由于该路段坡陡弯急,车流量较大,已多次发生交通事故,被交通部门列为事故多发危险路段,我公司虽然采取了设置减速带、安装提示标志等措施,但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依然存在较高交通安全风险。为保障公司员工人身安全,拟在在国道214线冲江河电站路段建设冲江河一、二期电站之间修建人行天桥,并在人行天桥冲江河一期电站侧高边坡处加装GPS2型SNS主动防护网,对冲江河一期电站进厂道路路基及路面进行修复。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标段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冲江河二期人行天桥项目
1、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资质条件: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要求:近5年应具有至少2个及以上公路或桥梁施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施工范围或技术协议、工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5、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发展改革委信用()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2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发展改革委信用()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8年08月03日09:00至2018年08月1。16:00出售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