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南阳路分局办公用房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招标
郑州市公-安局南阳路分局办公用房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招标
招标编码:dlztb.com_20180803_101086145
招标人:郑州市公-安局南阳路分局
资金来源:其它
采购编号:WX2018-1201号
受郑州市公-安局南阳路分局的委托,就郑州市公-安局南阳路分局办公用房装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磋商。
1.1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南阳路分局办公用房装修工程
1.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3质量要求: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5建设地点:郑州市公-安局南阳路分局院内
1.6发包范围: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1.7标段划分:本次采购仅一个标段:办公用房装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2供应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供应商拟派项目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2.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网站()】;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中小微企业扶持、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四、竞争性磋商报名:
4.1报名时: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