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脱硫石膏销售招标
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脱硫石膏销售招标
招标SZBGG20180703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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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运输车辆(需提供相关车辆证明)及运输资质或者有运输合作方(需提供该企业的相关资质和承运合同或协议)。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的近5年应具有电厂脱硫石膏承包业绩2例及以上,并提供合同首页、主要范围页、签署盖章页等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其他有效业绩证明。
3.项目经理资格:无。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
6.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承诺保证招标人生产的脱硫石膏零排放,且不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提供临时堆放场地的有效期内资质证明。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发售时2018年07月31日-2018年08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