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XZ-2018-XT-XMZB-044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服务大楼干挂石材及玻璃幕墙项目施工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潭发改社[2015]51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争取国省资金、地方配套及自筹。招标人为湘潭市妇幼保健院,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服务大楼干挂石材及玻璃幕墙项目施工;
2.2 项目
2.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含1%施工扬尘费专业工程暂估价71926.0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4.2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5.2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 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