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 CHDTDZ121/17-SB-03)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忻州市开发区
一、招标条件
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二期2×350MW热电联产机组工程消防车辆、器材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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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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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121/17-SB-0301 |
消防车辆、器材采购 |
见招标文件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消防车辆、器材采购】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
3.生产厂家需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需提供近三年内不低于5台消防车辆、消防器材的销售合同业绩;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无重大诉讼事项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合并、分立、重组、接管和冻结;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投标;
8.需按技术规范中要求部分消防器材需提供样品(时间地点以澄清形式另行通知)。
9.需提供现场勘探证明以保证所供车辆、器材尺寸满足厂内消防站房屋尺寸。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8-03 10:20到 2018-08-0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8-03 10:20 到 2018-08-08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