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医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ZB0109-1807-ZH818
2、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妇产科儿科学科建设项目(第四批)
3、采购内容:
品目1:听力筛查仪(耳声发射仪) 2台;(已通过进口论证)
品目2:骨密度检测仪(超声) 1台;(已通过进口论证)
品目3:压缩式雾化机 5台;
(以上三个设备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需对其进行整体投标)
(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货物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4、采购限价:
50.9万元(注:超过此采购限价的投标报价,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若招标货物有生产许可证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取得该货物的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须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限II类及以下医疗设备)
5、投标产品须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相应登记附表。(如有)
6、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或生产能力,提供正常的售后服务及备品和备件服务。
7、供应商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在“信用”网站 及“ ”( )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 电子招标系统网站( 。
12、
采 购 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
地
联 系 人:陈晓芳
联系号码:027-86785987
采购代理机构:
地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罗工
联系
2018年07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