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2项目名称:福清5、6号机组安全壳结构整体性试验外委项目
2.3项目概况:根据HAF102-2004《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和NB/T20017-2010《压水堆核电厂安全壳结构整体性试验》要求,需通过试验检验安全壳在构造和强度方面承受设计基准事故的能力,验证在设计基准事故时安全壳能够保持结构的完整性。
2.4招标范围:福清5、6号机组安全壳结构整体性试验工作外委。需要拟委托的外委公司通过安全壳结构整体性试验对内层安全壳混凝土局部应变、温度、筒身变位、钢束力变化、穹顶挠度变化、钢衬里及筒身外观混凝土的裂缝等试验项目进行检查,并对安全壳的结构整体性能进行评价,检验安全壳在设计基准事故工况下的结构性能,具体试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壳整体变位测量、温度测量、混凝土裂缝观测、安全壳外观质量检查、安全壳内试验压力测量、混凝土应变测量、钢束力测量、现场气象测量、廊道地形基准变形测量、安全壳结构模型建立及分析计算、安全壳结构的弹性模量和泊松比计算。除此之外,还需向招标方人员提供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试验原理、试验方法、试验仪器仪表、试验数据处理、故障诊断和处理、案例分析、实际操作、结果分析和评价。
2.6服务期:本项目的预计执行时间为: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具体服务期限以招标方项目调试处人员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中标方应按招标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范围内的所有服务和工作。
2.7质量要求或标准:NB/T 20017-2010《压水堆核电厂安全壳结构整体性试验》、NB/T 20303-2014《压水堆核电厂预应力混凝土安全壳设计规范》、359-04《ACI Standard》、1188JT0701《安全壳强度试验永久性仪表布置及测量要求》、《福建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安全壳仪表系统(CIM)系统手册》。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3.3发售时间:2018年8月7日17 :00 — 2018年8 月13 日16 :00(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2018年 9 月 11 日 9 :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业绩情况:投标人应具有承担安全壳结构整体性试验不少于3次的业绩。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