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名县金乡水岸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配套公建项目已由邯郸市行政审批局、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邯审批字【2017】2号、邯发改招标核字[2017]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名县绿美城乡建设投资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资金、银行贷款、农户自筹、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设立信用查询,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并提供信用”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现金缴纳。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8月7日8:30分至2018年8月13 日17:30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8 月 30 日 09 时 30分,地点为大名县 五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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