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保障部1#锅炉酸洗和2#锅炉停炉保护招标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保障部1#锅炉酸洗和2#锅炉停炉保护招标
招标编码:dlztb.com_20180806_110382963
受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保障部委托,对1#锅炉酸洗和2#锅炉停炉保护 项目进行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项目名称 1#锅炉酸洗和2#锅炉停炉保护
本招标项目由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保障部(工程编号:18维二发动-39)批准,项目业主为二发电厂,资金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招标。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2招标范围:见附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发电厂热力设备化学清洗A级及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调试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3在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2000万元。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5.4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无发生重大危害事故记录,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
5.5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
(4)资质等级证书;
(5)基本帐户的开户证明扫描件;
(6)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
(7)《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8)提供近三年电站锅炉化学清洗业绩。(工程合同和发票扫描件上传)。
注:以上文件评标委员会保留查看原件权利。
6.出售招标文件时:2018年08月06日至2018年08月14日13时30分(北京时,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