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卷烟厂打叶复烤原地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拆安叉、吊车租赁招标
昭通卷烟厂打叶复烤原地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拆安叉、吊车租赁招标
招标编号:JH-ZT-2018-006招标编码:dlztb.com_20180807_101099001
开标时:2018-08-28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投资金额:18万元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地点:昭通卷烟厂复烤片区(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东南郊大院村)。
2.3租赁车辆种类及数量:16T吊车2辆、5T叉车4辆。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昭通卷烟厂打叶复烤原地技术改造项目设备安装阶段结束。
2.7租赁期限:每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至少提前3个日历天通知乙方,乙方根据甲方通知要求进场,每次租赁期限以实际使用时为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要求:
3.1资质要求
3.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3.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1)发展改革委员会指导,信息中心主办的“信用”网站无不良记录;
(2)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办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办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不良记录。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5-2017)的财务报表(企业营业执照取得时未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3.4其它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4.2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③.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2018年08月07日至2018年08月13日,每天: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