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早餐”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
凤翔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早餐”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
受凤翔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凤翔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早餐”食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企业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凤翔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早餐”食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人名称:凤翔县教育体育局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请登录)
第一标段:当日生产加工的当天食用的营养早餐(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预算:140万元
第二标段:定型包装可存放多日的营养早餐(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预算:140万元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2、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6-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6-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6-6、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
6-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8、通过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
6-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7-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7-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
7-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
7-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8-1、发售时: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止(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