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T3航站楼行李处理系统适应性评估和改造设计咨询招标
深圳机场T3航站楼行李处理系统适应性评估和改造设计咨询招标
招标编号:招标编码:dlztb.com_20180806_101095993
开标时:2018-08-17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投资金额:63万元
深圳机场T3航站楼行李处理系统适应性评估和改造设计咨询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定于近期就深圳机场T3航站楼行李处理系统适应性评估和改造设计咨询进行招标,欢迎具有相当资质及实力的单位踊跃报名积极参与。
现就该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招标单位: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3、招标内容及需求(项目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3.1本项目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为:
1)目标年5200万旅客行李需求计算和容量分析;
2)现有行李系统的瓶颈分析;
3)T3航站楼现有行李系统的性能提升方案;
4)T3航站楼现有行李系统的路由优化方案;
5)卫星厅行李系统与现有系统的接口方案;
2、提出行李处理系统适应性改造所需的建设安装条件,如:系统所需的空间位置、设备的载荷和分布、影响其他专业的主要系统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等、用电负荷、用电位置、信息点等。并与建筑、结构、机电等其他专业设计进行协商,整体优化和调整设计,使各专业及系统相互融合,使T3航站楼行李处理系统能够达到民航相关服务标准。
3、编制不停航施工的施工组织方案。
4、编制T3行李处理系统改造的技术标书。
1)协助和配合招标人完成对可能投标商的调研,并配合招标人向投标人进行适应性改造方案文件介绍、研讨和答疑;
2)协助业主进行招标期间的答疑,评标技术文件准备和技术评审;
3)协助业主审查中标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
详见《深圳机场T3航站楼行李处理系统适应性评估和改造设计咨询技术要求》。
3.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3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上限):63.12万元。
4、报名人资质条件
4.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企业须提供所在国或所在地区主管部门或有关组织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证明文件: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加盖公章】;
4.2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3个(含)及以上的国内外行李系统新建或改造的设计、咨询等项目案例业绩【证明文件:合同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内容须体现合同金额、完成时、合同内容等情况】;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时:2018年8月7日起至2018年8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