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低负荷供热改造减温器招标任公司低负荷供热改造减温器招标。现邀请感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
国电南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低负荷供热改造减温器招标
第一章招标
项目名称:国电南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低负荷供热改造减温器采购(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57-JGZB18-1229(01-01)
日 期:2018年08月08日
1.1受 国电南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2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本次招标标的物制造企业法人或被唯一指定的代理商,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2.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1.2.7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2.8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1.2.9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2.10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1.2.10条的规定和履约中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1.2.11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1
低负荷供热改造减温器采购
1、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非进口产品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特种元件-减温减压装置)B级资质,投标人如为代理商,请提供由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且非进口产品需提供生产厂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特种元件-减温减压装置)B级资质。
2、投标人所投产品近五年内须至少完成两台国内600MW或以上等级机组减温器的供货业绩,且成功投运一年以上。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交货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满足1.2.11关于合同业绩的要求)。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业绩起止时的认定为投运日期至投标文件截止日。
注:对上表未列明但对标的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的(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消防设备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生产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应标的物的资质证或许可证,才有资格参加该标的物的投标。
1.2.1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2.13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发展改革委信用(w)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招标范围为国电南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低负荷供热改造减温减压装置采购工程的设计以及控制设备、部件和材料的设计、选型、制造、检验、现场安装施工、试验和验收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1.5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出售招标文件时:2018年08月08日 09:00整到2018年08月16日 16:00整(北京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