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川县商务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招标
桦川县商务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招标
**受桦川县商务局的委托,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进行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1.项目编号:THCG0049
2.项目名称: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3.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
4.项目预算:2000万元(其中500万元为该项目经及省专家组验收合格后予以拨付)
5.项目实施地点:桦川县行政区域内
6.招标内容:
标段划分
预算金额
标段内容
第1标段:县域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承建企业选定
600万
第2标段:修订完善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第三方专业机构选定
30万
修订完善电子商务发展规划
第3标段:电子商务进农村承建企业选定
1370万
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造、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改造、建立完善农产品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完善电子商务大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建立完善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立完善电子商务宣传与推广应用体系、建立金融电子商务精准扶贫服务项目。
7.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8.进度要求:2019年3月达到商务部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中期绩效评价良好及以上等级要求;后续通过项目验收评估和终期审计。
9.项目实施运营服务期:六年。
10.投标人资格要求
10.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10.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的除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0.4拟参加本项目第1、3标段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能够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资金能力,有较强业务拓展能力和投融资能力,有从事农村电子商务的经验,具有商品组织、仓储管理、网络营销等供应链经营业务经验及管理乡(镇)、村级服务站点的能力,能够将电商的各种数据信息汇总,并与省、数据平台对接和上报;
10.5拟参加本项目第1、3标段的潜在投标人按照黑商函〔2016〕557号文件规定,享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专项资金补贴的企业必须取得诚信信用等级并纳入黑龙江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和黑商函〔2017〕183号文件规定,未通过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企业信用资质审核的企业,不得参与本县(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相关建设内容;
10.6拟参加本项目第2标段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有规划资质、经验或其他与电商建设指导等方面经验;
10.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均以购买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10.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12.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12.1获取招标文件时: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