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晖区洪塘村村民安置建房点项目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审[2017]3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衡阳市珠晖区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珠晖区洪塘村村民安置建房点项目
2.2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4100万元(具体金额以招标文件控制价为准)。
2.4招标范围:建筑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消防及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7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系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六个月(2018年2月-2018年7月)养老保险证明及网上查询方式、登录密码和身份证号码。
3.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省外企业应当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原件和相关官方网址下载资料。
3.6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在衡阳市窗口办理CA认证后,于2018年8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前衡阳市 网(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5.1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II”。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9月3日上午9:00。
6.2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内。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以其它方式转入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没注明项目名称而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