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通讯产业园奕斯伟企业生活排污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安通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长安通讯产业园奕斯伟企业生活排污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工程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安通讯产业园奕斯伟企业生活排污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18-SN-QC-GC-0867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安通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检查井开挖、管道铺设、检查井砌筑等。 项目用途:市政建设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91.21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质和建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证明材料); 6、外地企业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提供网上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 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17日,上午8:30至12:30,下午13:30至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2、发售 3、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售后不退,文件不邮购。 购买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 十、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银行西安高新四路支行 账号:102846245822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