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电厂码头专用水域海域使用论证编制服务招标
珠海电厂码头专用水域海域使用论证编制服务招标
招标编号:招标编码:dlztb.com_20180809_-1
开标时: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珠海电厂码头专用水域海域使用论证编制服务(第三次招标)
招标
项目名称:珠海电厂码头专用水域海域使用论证编制服务(第三次招标)(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0724-1800C29N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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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珠海经济特区广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珠海电厂码头专用水域海域使用论证编制服务(第三次招标)进行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招标人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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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电厂码头专用水域建设在1999年与珠海电厂同期建设完工,随着有关政策的要求,需补做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影响的论证,根据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2017年3月2。《关于抓紧办理电厂码头专用水域使用权的通知》要求,珠海电厂码头专用水域《海域使用权证书》于2016年3月28日已到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规定及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的要求,补充完成原珠海电厂码头专用水域内重件码头和油码头海域使用论证专题报告表编制工作,专题报告按二级论证要求编制。用于补办珠海电厂码头专用水域内重件码头和油码头《海域使用权证书》和办理珠海电厂码头专用水域港池《海域使用权证书》的续期。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珠海电厂码头专用水域海域使用论证专题报告表(二级论证)编制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3招标人式:招标。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
3、投标人2012年至今应具有海域使用论证专题报告编制业绩至少2项。(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应为与业主直接签署的合同业绩,转包或分包无效)
4、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罚期内。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无尚在时效期内的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报名资料接收时为2018年8月8日上午9点00分开始至2018年8月13日下午16点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