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银行城内和兴支行营业网点消防工程招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名称:锦州银行城内和兴支行营业网点消防工程1、采购内容:锦州银行城内和兴支行营业网点消防工程;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2、建设面积:234平方米,1层;3、建设地点:锦州市凌河区上海路六段24-33,24-87号(采购人指定地点);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工期:6。历天(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开竣工日期);6、质量承诺:业主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4.1投标人须为锦州银行备选库中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3投标人须指派本单位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相关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4.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4.5近三年须具有同类业绩(消防工程)三个及以上;4.6在“信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