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办公楼装修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
开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乐至县公-安消防大队
资金来源:其它
受乐至县公-安消防大队(采购人)委托,拟对乐至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办公楼装修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C-2018-246号。
2.采购项目名称:乐至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办公楼装修项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有资金,58.332926万元。
乐至县公-安消防大队拟采购消防办公楼装修项目一项,本项目为1个包。(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特殊资质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磋商文件自2018年08月13日至2018年08月17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介绍信或授权有效期)、授权代表身份证(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本人签字的复印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9日10:00(北京时间)。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8月29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