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沧州高新区长春路消防站建设项目设计(二次)已经由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沧高审批字(201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沧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3项目概况:沧州高新区长春路消防站建设项目设计。
2.4项目最高限价:23.6万元。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标准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独立法人,本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全部视为无效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投标申请人如未从“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获取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4.2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8月14日8时30分至2018年8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提交疑问或异议截止时间:2018年8月25日17时00分,超期视为无异议。
4.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现金缴纳,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9月4日9时30分,
5.2开标时间: 2018 年9月4日9时30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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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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