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市分公司新营业办公用房办公家具招标
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市分公司新营业办公用房办公家具招标
招标编号:YLZB2018-35
招标编码:dlztb.com_20180813_101122852
开标时:2018-09-04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1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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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的委托,对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市分公司新营业办公用房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货物的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
2、招标项目概述:
2.1交货地点:云南省丽江市。
2.2采购预算:160万元。
2.4项目采购要求: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市分公司新营业办公用房办公家具采购,主要技术规格和采购需求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办公家具采购清单”以及其他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2.6质保期:质保期至少1年并负责终身维护。
2.7验收方式:随机抽检,抽检产品送交省级质检机构检测,结果需达到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承担因抽检发生的所有费用。
2.8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3.2供应商必须是在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只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供应商必须是制造厂商或其授权代理商,若为授权代理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原件)或长期代理协议(复印件),以及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只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为确保货物清晰来源和售后保障,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3.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5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认证),环保产品认证(CQC);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其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需通过以上认证。
3.6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至今)至少承担过5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及以上的类似业绩,并提供业绩的相关证明资料。
3.7供应商必须提供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7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下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