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公告  公司  服务  工程招标公告  机组  集中  化工  神华  配电  钢球 

连南瑶族自治县主要街道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18-08-1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3    
核心提示:连南瑶族自治县主要街道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HXCG2018-027)清远市华信招标 受连南瑶族自治县市政局的委

 

连南瑶族自治县主要街道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HXCG2018-027)

清远市华信招标 受连南瑶族自治县市政局的委托,拟对连南瑶族自治县主要街道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HXCG2018-027

二、项目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主要街道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210,000.00

四、采购数量: 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采购内容:主要街道路灯采购

5.2、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5.3、交货、完工期:★2018年9月5日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

5.4、付款方式:

5.4.1、第一期:所有设施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一个月,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全额正式发票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

5.4.2、第二期: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5%。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2、所属期为2018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3、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8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4、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8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1.5、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1.6、磋商承诺书原件。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 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网站 以及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4、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注: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1)~(4)项原件(若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或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5)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6)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2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清远市 连南分中心(详细 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27日11时30分正。

九、提交响应文件

十、开启时间:2018年8月27日11时30分正。

十一、开启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17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连南瑶族自治县市政局。

联系人:刘小姐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qq.com

qyg
 
 
扫一扫快速入网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授权书  |  认证审核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