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招贤镇中心小学餐厅维修改造项目招标
麟游县招贤镇中心小学餐厅维修改造项目招标
受麟游县招贤镇中心小学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麟游县招贤镇中心小学餐厅维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完成本工程项目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麟游县招贤镇中心小学餐厅维修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8-XFZC-JT026
三、采购人名称:麟游县招贤镇中心小学
五、采购内容:麟游县招贤镇中心小学餐厅维修改造(具体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项目用途:校园建设
采购预算:人民币5.9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满足以下条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只需提供身份证);
3、经营范围须包含此次招标内容;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须提供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正本;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8:30-12:0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