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招标
柳江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招标
受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柳江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二、项目编号:LJC18-024
三、采购服务名称、数量介绍:
项号
数量
单位
1
柳江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
1
项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466378.00元)
六、竞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竞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工商管理或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竞标采购服务要求,具有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3、根据桂政采37号,本项目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制作记录,投标截止时前三年内出现信用记录不良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2018年8月14日起至2018年8月2。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下同),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