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公-安消防大队采购夏季训练器材招标
招标人:正阳县公-安消防大队
资金来源:国内政付资金
投资金额:19万元
受正阳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夏季训练器材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2018】2257号
2、采购货物名称及主要要求(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1货物名称:正阳县公-安消防大队采购夏季训练器材等。
2.2资金预算:19.38万元;
2.4交货地点:正阳县公-安消防大队
2.5质量要求:提供所采购产品主要部件三年有限质保及免费上门服务
4、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4.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谈判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质量合格正明的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以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为准)。
4.3供应商资格条件:
4.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正、组织机构代码正或三正合一的营业执照;
4.3.2为保障售后服务,供应商注册地在驻马店市以外的需在驻马店市设有一年以上的办事处或服务机构,提供供应商办事处或服务机构相关正明正件;
4.3.4出具项目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自本项目发布招标之日起有效,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
4.3.5投标企业须提供信用和政付采购网信用查询页面截图。(未在营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付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为招标发布日期之后。)
4.3.6投标人需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近三月的社保正明及劳动合同书。(并提供社保查询码)
4.3.7保正金银行转账凭正。
4.3.8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带二维码)和近三月的完税正明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领取
5.1领取时间:2018年08月15日至2018年08月17日下午17:30分前,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供:法人提供身份正或委托代理人提供本人及法人身份正.和授权委托书及上述4、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内容胶装成册。
6、投标保正金:人民币3500元整。
7、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8、谈判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