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机场分公司供暖业务对外承包招标
黑龙江2018-08-15
招标编码:CBL_20180815_101137311
招标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木斯机场供暖业务对外承包项目已由相关会议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2.3招标范围:生物质秸秆颗粒采购、锅炉维护及运行、管道维护、锅炉检测等服务。
2.4管理规模:供热面积约18500平方米,一台新安装的4吨生物质、燃煤两用锅炉(主炉)、一台利旧改造的的4吨生物质、燃煤两用锅炉(备用炉)及配套的供热系统。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有效的工商注册经营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物业管理业务、热力供应业务、锅炉及辅助设备专业修理业务,并在人员方面有相应的管理能力,设备操作人员须具备司炉证书,管理人员1名,司炉工4名以上。
(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劣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只有购买招标文件的允许投标。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
(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7)项目班子人员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8)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为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注:以上证件由法定代表人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