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监理招标
宝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监理招标
招标编号:招标编码:dlztb.com_20180814_1220039842052315
开标时: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报建编号:1222404120180013
招标备案号:12152018083006
监理招标
津建交宝坻监理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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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宝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由天津市宝坻区行政审批局以津宝审批许可80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宝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资金为34930.5200万元,资金来源为国有投资:10000.0000万元,银行投资:24930.5200万元,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31207.6平方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宝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工程建设地点:宝坻区东庄子生活垃圾填埋场北侧区域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2.4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2018年09月2。至2022年01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2018年10月3。至2020年01月31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2018年09月2。至2018年10月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2020年02月01日至2022年01月3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5工程质量要求: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和电力工程乙级及以上,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6、总监理工程师专业应为电力工程专业、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应同时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报名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北京时)
5.1本招标项目招标发布时: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18日。
5.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2018年08月18日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