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磋商邀请
赣州市 受赣州市体育局的委托,对其南门口田径场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2018-C029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品目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 单位 | 数量 | 总预算金额 (元) |
品目一 | 南门口田径场物业服务 | 详见“三、采购项目需求” | 年 | 2 | 283824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网站( )(查询方法为在信用信息栏为输入企业名称然后点搜索一下);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 ”( /cr/list)(查询方法为输入企业名称,执法单位填空白,处罚日期填空白至截止时点);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为“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 /xxk/)(查询方法为输入纳税人名称后点查询);上述网站查询时点为采购公告发出之日到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点,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三个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应为整个屏幕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六)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8年 8月 29日下午14:30,磋商 (七)响应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伍仟零贰拾玖元整(¥5029.00),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集中采购机构(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集中采购机构),不收取现金,否则响应无效,汇款时需注明“GZ2018-C029”项目保证金”。未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需按合同总价的3%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服务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违约行为无息退还。 (九)付款方式:每月以中标金额的二十四分之一为基数,结合当月对物业管理的评价及奖惩办法的考核结果,计算出当月的物业管理费,在次月10日前凭中标方开出的全额税务发票转账支付上月的物业管理费。 (十)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jxsgg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