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808-148114-0021
二、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远程审讯及开庭系统设备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编号:GZQS1801HC06041Z
2、采购内容:远程审讯及开庭系统设备
3、交货时间: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4、所投货物须符合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5、请各相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务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的“供应商库”进行注册登记,同时在肇庆市 门户网(ggzy.zhaoqing.gov.cn)的“投标单位”进行注册登记。
6、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报价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报价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报价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采购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网站(
(三)采购人: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沿江二路12号
联系人:区建敏 联系电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