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罗源电厂一期 工程厂区建构物完善化及优化工程施工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华能罗源电厂一期 工程厂区建构物完善化及优化工程施工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二、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华能罗源电厂一期 工程。
招标单位:华能罗源发电 。
项目
工期要求:本标段工程拟定于2018年9月15日开工, 2018年11月15日前竣工,工期60天。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踏勘要求:
1)本工程暂定于2018年8月23日上午9点30分,各潜在投标人 在华能罗源发电 生产行政办公楼1楼大厅进行集合后,由招标人统一组织对工程现场场地和周围环境等客观条件进行现场勘查,以获取投标人所需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订合同的所有文件材料,届时招标人出具现场踏勘证明 。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如投标人未按照“1)条”要求参加本次现场踏勘,未取得现场踏勘证明书,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机会,投标文件也视为无效文件。
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及其代表方可进入现场实施踏勘。如投标人及其代表在实施踏勘时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毁损,投标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能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专用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至少提供1个施工业绩 ,3年内所负责项目发生过人身伤亡安全事故的项目经理不得在本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同时项目经理具有住建部颁发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同时具有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8月17日9:00起至2018年8月22日17:00止 。
获取方式:
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从2018年8月18日9:00起至2018年8月23日17:00止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