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郭家堡镇大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QXDH-2018-(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敦煌市郭家堡镇大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酒泉市国土资源局,酒国土资发【2018】43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敦煌市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资金投资,招标人为敦煌市国土资源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内容:
一标段(西片区):
(1)项目区清运杂草田埂方量2905m³;土地平整面积85.68公顷,土地平整土方总量211803.5m³;土方调配运输量27746.3m³;修筑田埂6582.55m³;土地翻耕85.68公顷。
(2)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U100渠道1条,长564.75m;新建U80渠道8条,长3788.6m;新建U60渠道19条,长3645.6m;新建支渠分水节制闸2座;U100-80单向分水节制闸1座;U100-60单向分水节制闸6座;修建U80型-U80型单向节制分水闸3座;U80型- U60型单向节制分水闸5座;U60型- U60型单向节制分水闸4座;简易节制闸62座;U100节制闸1座;U80节制闸59座;U60节制闸47座;U100-60地口闸2座;U80-60地口闸144座;U60-60地口闸113座;过渠道涵管(管径1m,长6m)10座;过渠道涵管(管径0.8m,长6m)21座;过渠道涵管(管径0.6m,长6m)36座;跌水(跌高2m)1座;跌水(跌高1.5m)11座;跌水(跌高1m)6座。
(3)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田间道(4m宽路面)18条,长8369m;新建生产路1条,长1169m,道路标识牌19座。
(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主要沿项目区周边布设防风林带,种植新疆杨1730株。
二标段(东片区):
(1)项目区盐渍土表土剥离112900m³;清运杂草田埂方量8072m³;土地平整面积142.25公顷,土地平整土方总量418417.6m³;土方调配运输量28727.5m³;修筑田埂10928.88m³;土地翻耕142.25公顷。
(2)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U100渠道2条,长1817.1m;新建U80渠道7条,长4580m;新建U60渠道32条,长9152.4m;新建支渠分水节制闸2座;U100-80单向分水节制闸3座;U100-60双向分水节制闸7座;U100-60单向分水节制闸8座;修建U80型-U60型双向节制分水闸1座;U80型- U60型单向节制分水闸12座;U60型- U60型单向节制分水闸2座;简易节制闸100座;U100节制闸13座;U80节制闸53座;U60节制闸136座;U100-60地口闸55座;U80-60地口闸125座;U60-60地口闸292座;过渠道涵管(管径1m,长6m)29座;过渠道涵管(管径0.8m,长6m)28座;过渠道涵管(管径0.6m,长6m)71座;跌水(跌高2m)1座;跌水(跌高1.5m)13座;跌水(跌高1m)16座。
(3)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田间道(4m宽路面)36条,长18727m;新建生产路2条,长3181m,道路标识牌36座。
(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主要沿项目区周边布设防风林带,种植新疆杨1104株。
2、工程建设
3、招标控制价:12317085.1元,其中一标段(西片区)3900776.84元; 二标段(东片区)8416308.26元 4、招标范围:一标段(西片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生态防风林工程;二标段(东片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生态防风林工程。 5、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9月29日,工期365日历天。 6、标段划分:一标段(西片区),二标段(东片区)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 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本项目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格,技术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 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承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 5、根据酒国土资发【2017】453文件《关于土地整理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资格预审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承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应专人专职不能同时担任两个职务且必须到场验证参加资格预审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预审的申请资格。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需携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承建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到场的,需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需携企业任命书原件(每人各持一份针对本项目职务的企业任命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在岗人员,通过资格预审及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申请人在敦煌市国土资源局有在建项目或未验收项目、酒泉市国土系统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改良项目、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农田灌溉与排水项目往年实施中因不良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一律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7、按照敦煌市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关于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纳入投标文件的函》的要求,凡参与投标的企业须提供由敦煌市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核查出具的《敦煌市招投标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证明表》方可参加投标。(具体办理事宜咨询敦煌市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 表格在敦煌市 网站【下载中心】中【文件表格下载】 栏目下载); 8、为规范本项目管理,在评标结束后,中标单位需将在投标文件中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及五大员的执业资质证件(原件)交招标人处保管,直至本工程竣工后退还,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9、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四.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投标单位须填写施工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一式五份,不装订)并加盖公章。下列资料原件须带至报名现场查验(经查验后退回),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三套,应按所示顺序装订成册报名时留存备案(用普通拉杆夹装订即可)。 1、企业介绍信; 2、公平投标承诺书; 3、申请人在裁判文书网( ;)查询企业信息并提供网站截图; 4、营业执照; 5、资质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承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 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及任命书; 9、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C证和身份证及任命书; 10、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任命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身份证和证书; 11、由敦煌市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核查出具的《敦煌市招投标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证明表》; 12、诚信声明函(在敦煌市国土资源局无在建项目、无未验收项目和在酒泉市国土系统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的声明函)。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提交以上资料,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备案后,将报名备案表及报名资料复印件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 招标代理机构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