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供电局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一体化生产及办公场所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东莞供电局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一体化生产及办公场所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莞供电局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一体化生产及办公场所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以广电计【2018】29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建设资金为省公司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东莞供电局调控一体化生产、办公场所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从初步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投产止,包括:勘察、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系统开发及调试、试运行、验收及竣工移交、消缺、结算、建设资料电子化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项目预计采购金额:19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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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招标范围:东莞供电局调控一体化生产、办公场所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工程招标范围包括:(1)完成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编制等设计工作;(2)完成物资的采购工作。(乙方按照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或配置加工费、非标准设备,并向甲方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并保证所有设备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设备。属于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框招的设备物资需按照公司相关物资管理规定执行。);(3)主网调度大厅改造、配抢中心大厅、服务调度中心建设(4)小会议室、衣帽间建设;(5)5楼指挥区建设;(6)主网测试室改造;(7)系统相关设备建设;(8)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本技术方案为参考方案,投标方应根据自行踏勘的实际情况,提供优化方案。最终建设规模及内容以初步设计审定为准。
2.5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费率100%(不含本身)以下且投标人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为有效报价,但费率低于85%(不含本身)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的原则上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序号
标段名称
建设单位
发包预算价(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标书费
(元)
保证金
(万元)
1
东莞供电局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一体化生产及办公场所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1976
/
不收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应在南方电网公司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备案。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
具备电力行业设计资质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5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建造师资格;或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
6
若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相关重大问题,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截止时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7
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按《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8
投标人需提供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9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10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16日17时00分至2018年08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