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库房建设工程招标
靖宇县库房建设工程招标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WL--082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宇县库房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为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人民解放军96792部队,建设资金为上级机关下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地点:白山及周边地区。
2.4招标内容:监理: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计划工期:2018年9月15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6质量标准:合格。
3.1监理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至2018年8月24日(法定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