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森林公-安局院内道路维修改造项目招标
吉林省森林公-安局院内道路维修改造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0773-1841GNJLGCGK2481招标编码:dlztb.com_20180820_10115229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森林公-安局院内道路维修改造项目已由项目采购X—147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森林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公共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省森林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1项目名称:吉林省森林公-安局院内道路维修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773-1841GNJLGCGK2481)。
2.2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森林公-安局。
2.4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3。竣工并完成验收;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6采购预算:人民币155.6万元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5-2017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省入吉施工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7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
3.8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5-2017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9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各年均不亏损。
3.10人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所有管理人员必须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否则投标无效。
3.11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持证上岗(任职单位必须与岗位证书单位一致)。拟投入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职称证或岗位证,应无在建工程。
3.12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出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2018年08月21日至2018年08月27日的上午8:30--16:00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