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定边周台子北畔100MW风电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可研编制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定边周台子北畔100MW风电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可研编制项目,招标人为华能定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定边周台子北畔100MW风电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可研编制项目招标进行招标。
项目的野外调查、林地调查、影响区野生动物调查、影响区野生及珍稀濒临危植物调查、影响区古树名木调查、影响区景观资源调查,临时性使用林地的可研编制工作、专题图的制作及安排专人专车负责林地批复等相关手续办理与之相关联的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农林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3.2.4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3)投标人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投标人未有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0)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擅自分包。
(11)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2)投标人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中所载明的经营项目)不得与招标人以及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相同或近似;或在同一产品或服务市场与前述主体具有竞争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8月15日9:00时起至2018年8月21日17:00时止(北京时),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