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空港第二轮扩能项目国际头等舱装修工程
福州空港第二轮扩能项目国际头等舱装修工程招标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福州空港第二轮扩能项目国际头等舱装修工程
1.2建设地点:福州长乐国际机场航站楼内;
1.3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624平方米,工程造价约312万元;
2.招标范围和内容
航站楼南翼二层国际头等舱装修,包含消防、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等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办理消防验收工作和施工配合的服
务。应与招标人及其他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紧密配合以完成合同约定的施工。需要配合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中
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
3、招标人: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代建单位:福建兆翔机场建设有限公司
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15个日历天,从甲方发出开工令次日起计算。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砌体、地面等湿水施工完成为45个日
历天。
7.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安全生产许可正在有效期内;
(3)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正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正书(B正
(5)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下同):
①自本项目招标的开标之日起前10年内(即自2008年8月23日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承揽过至少一项工程项目地点在机场已运行的航站楼楼内的
工程;“类似项目业绩”特征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合格报告载明的数据为准,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需携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原件备查,否则不予认定。
店装修工程,“类似项目业绩”特征以施工合同书或竣工验收合格报告载明的数据为准,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施工合同书或竣工验收合格
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需携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原件备查,五星级酒店业绩以旅游局颁布的文件或业主正明资
料为准(正明资料必须注明业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定。
(6)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施工人员至少包括:
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应具备建筑或装修装饰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正书;
说明:(1)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可兼任项目负责人,须一人一岗制,不得兼任;(2)投标文件中
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正书及专业工程师职称正书和身份正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专业工程师职称正书和身份正复印
;(3)投标人拟担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所谓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是指具有社保缴费正明【社保管
理部门出具的缴交社保费(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且自出具当日之前缴费时间连续三个月以上的)的正明书】。
备注:以上资格正明文件需携带相关正明文件的原件,供招标人备查。
7.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3.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负责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7.4.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8、本招标项目投标保正金数额为陆万元人民币。
9、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10.招标文件发售
10.1.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10.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时,购买人员需出示身份正原件及其所在单位出具的投标介绍信并填报登记相关信息(相关信息为投标人的单位
名称、购买人身份正、联系电话、文件往来邮箱地址)。
10.3.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8年8月23日至2018年8月2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