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福龙煤化有限公司化产、净化工段尾气VOCs回收
山西福龙煤化有限公司化产、净化工段尾气VOCs回收治理EPC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人山西晋柳能源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山西福龙煤化有限公司化产、净化工段尾气VOCs回收治理EPC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山西晋柳能源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CQZB-2018-130
3、项目名称:山西福龙煤化有限公司化产、净化工段尾气VOCs回收治理EPC项目。
对山西福龙煤化有限公司化产、净化各区域内塔、槽、罐、器等放散排口进行治理,采用EPC建设模式,使VOCs回收治理后的废气排放符合《
炼焦化学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规定的排放限制值要求,招标内容包括设计、土建、设备、材料、安装、调试、培训、环保验
5、工期要求:2018年12月31日前完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乙级或冶金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
3、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本条资质要求为“或”的关系,具备
其中一项即可);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三年至少有一项已完工的VOCs回收治理工程业绩;
5、不属于最高人民发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8日(法定公休日、节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
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购买招标文件:
A、法人授权委托书;
B、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正;
C、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
D、企业资质正书和安全生产许可正;
E、基本账户开户许可正;
F、企业同类业绩正明材料(合同和竣工正明);
G、“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信用结果截图;
H、联合体协议(如有,应明确约定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