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桂林燃气分布式能源 智能巡检机器人系统研发科技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08-2403
项目所在地区:桂林市
一、招标条件
华能桂林燃气分布式能源 智能巡检机器人系统研发科技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桂林燃气分布式能能源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基于当前智能机器人技术的发展,研究开发一套应用于电厂巡检的智能巡检机器人系统,从而实现远程监控、优化运行人员配置、提高运行工作效率。课题包括智能巡检机器人设计与制造、智能巡检机器人系统功能设计与开发,本地后台系统设计与开发,对智能巡检机器人系统进行试验、安装和调试。
科研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轮式智能巡检机器人设备一套,并投入现场应用。
2.完成智能巡检机器人本地后台系统的设计与开发,并投入现场应用。
3.按照要求定制开发并实现智能巡检机器人应具有的功能,并投入现场运用。
4.申请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协助申报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5.协助课题完成并完成智能巡检机器人系统功能和软硬件设备验收。
计划工期:120天
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桂林燃气分布式能源 智能巡检机器人系统研发科技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6、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具有智能机器人产品能力或合作开发业绩。
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工业自动化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设计及安装或机电设备、计算机软件设计及安装或自动化系统集成产品的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设计及安装。
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8月24日9:00起至2018年8月30日17:00止。
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
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3.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