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广播电视总台融媒体第二演播室改造项目招标
金华广播电视总台融媒体第二演播室改造项目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金华市政府采购计划书(Z20182916号)批准,受金华广播电视总台的委托,就融媒体第二演播室改造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国内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人民币)
备注
(一)
融媒体第二演播室改造项目
1批
290万元
详细采购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资格条件,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截止时往前推算),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或质量问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一)发售时:即日起至2018年8月3。,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