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湘江东岸防洪综合改造工程项目 工程施工(第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沙市湘江东岸防洪综合改造工程项目 工程施工(第一标段) 已由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沙市湘江东岸防洪综合改造工程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准建设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人 为 长沙市工务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 : 湘江东岸防洪综合改造项目 工程位于长沙市主城区,隶属于天心区和开福区。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 杜甫江阁至银盆岭大桥 5.1km防洪堤改造; 解放路高排等六处穿堤段管涵进行改造,同时新建潘家坪高排涵; 对沿线风光带进行修复提质及适当改造等。堤防改造工程总长度约 5.1km,工程等别为Ⅰ等工程,堤防级别为 1 级 。
本项目分两阶段 实施,第一阶段即第一标段主要招标范围包括堤防加高加固工程、中山路消防取水设施工程、穿堤管涵工程 、风光带修复提质工程、景观亮化工程等,具体专业内容包括水利土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临时工程、管线迁改及绿化移植工程、景观及亮化工程等。
工程建设总投资 为72502.72万元;本次招标 金额53061.4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6079.57万元,环水保、管线迁改等其他费用6981.86万元。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本次招标为第一标段施工项目。
招标范围包括堤防加高加固工程、中山路消防取水设施工程、穿堤管涵工程 、风光带修复提质工程、景观亮化工程等,具体专业内容包括水利土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临时工程、管线迁改及绿化移植工程、景观及亮化工程等。
本标段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
2.5 质量要求: 达到质量验收合格及以上标准 。
2.6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4 投标人近 年内 必须成功完成过 1 个 施工业绩;
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 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
3.4投标人近 5 年内 必须成功完成过一 个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堤防工程 施工业绩;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一级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可由本单位建造师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年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高级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根据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十一节其它材料六-1、六-2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关于党建工作预案或支持党建工作的承诺书、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等承诺书。
3.1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2018 年 8 月 24 日~ 2018 年 9 月19 日 9:00 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