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贫困村石门乡小口村黄电工程管道铺设项目招标
靖远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贫困村石门乡小口村黄电工程管道铺设项目招标
招标编码:dlztb.com_20180823_181818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交易编号:BGZJ-QT18114
靖远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贫困村石门乡小口村黄电工程管道铺设项目已由靖远县水务局(靖水发〔2018〕1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靖远县石门乡,所需建设资金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靖远县石门乡的委托,就靖远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贫困村石门乡小口村黄电工程管道铺设项目进行招标。
(一)、工程名称:靖远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贫困村石门乡小口村黄电工程管道铺设项目
(二)、初设批复:靖水发〔2018〕190号
(四)、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
(五)、工程地点:靖远县石门乡小口村
(六)、资金来源: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七)、工 期:42。历天。
(八)、质量标准:合格
(九)、标段划分:1个标段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提供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工资诚信证明”(原件备查),具体按照《白银市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行无拖欠工资诚信证明制度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118号)要求执行。
注:(1)投标人在本市各县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由本县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复核后出具“无拖欠工资诚信证明”。
(2)投标人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并出具“无拖欠工资诚信证明”。
(3)非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投标人,由其注册地的市(州)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出具“无拖欠工资诚信证明”,并由本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加注意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投标单位报名:
1.报名时:2018年8月22日18:00时至2018年8月28日18:00(北京时,24小时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