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中粮高筋特精粉招标
山东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中粮高筋特精粉招标
招标编号:SDHNLCRD2018-08-04山东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中粮高筋特精粉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本项目进行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山东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聊城市西郊。
1.2 供货范围:中粮高筋特精粉
1.2.1中粮高筋特精粉要求:
1)生产日期2018年7月份生产
1.2.2供货方现场提供样品,并按照每袋单价进行报价。
1.2.3报价中含税金、包装、运输费、装卸费等,不在单独增加金额
本次招标项目为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职工中秋节副食品。
交货期:2018年9月17日。
2.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2.1.1营业资照、面粉检测报告、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经营范围:散包装食品、农副产品。
2.1.2油的产地:山东德州。
2.1.3出现质量不合格或达不到招标技术要求时,按照货款30%扣罚。
2.1.4出现质量变质问题时扣罚全部货款。
2.1.5能开据增值税普通发票。
2.1.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1.8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9没有、行业、华能系统内的不良记录;
2.1.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11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2.1.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2申请人专项资格条件
2.2.1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定力合同的能力。经销商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经营范围:散包装食品、农副产品。
2.2.2投标人具有至少三份2015年至今所投标的农副产品供货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以下资料:供货合同扫描件或发票复印扫描件)。
2.2.3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年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8年8月22日16:00起至2018年8月27日17:00止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