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公路路政管理处修缮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
黑龙江省绥化公路路政管理处修缮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
按照绥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黑龙江省绥化公路路政管理处修缮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参与。一、项目编号:SHC【2018】0362号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化公路路政管理处修缮工程项目
三、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见谈判文件
1项
460,313.68
四、潜在供应商资质要求: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审核合格。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班子成员:项目经理1人(需提供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技术负责人1人,需提供有效的高级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需提供岗位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员1人须提供有效岗位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拟投入项目班子人员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2018年二月至七月)企业为班子成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须提供社保锁进行现场核验)。
7、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无拖欠农民工证明、信用评估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记录查询网页截图(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9、如是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1、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授权人须是项目经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14、本项目采购需求由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8年8月24日9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