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甘肃省烟草公司定西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08-11-04A-2018-D-E09941), 已由甘肃省烟草公司定西市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甘肃省烟草公司定西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
2.2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按照合同约定,须在30个自然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并调试验收合格。
2.3 质保期:自发电机组完成验收、安装并调试合格后2年或1000个工作小时。
2.4 项目实施
2.5预算金额: 本项目最高限价金额为含税价伍万伍仟元整(5.5万元)。 2.6招标范围及数量规模:为甘肃省烟草公司定西市公司采购柴油发电机组一台。(参数要求及验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 1 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在“信用”网站( )、 ( )及“信用甘肃”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注意事项 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4.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4.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售卖 5.1本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 2018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在 “公诚招标”(微信号gcbidding),选择“微信报名”来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详细操作可见 /s/1eSOF3yU《微信购买文件操作指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9日上午09:00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间、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7.样品的递交 7.1 样品递交的时间、
7.2 检测相关费用:无相关检测费用。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