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江口镇清明村长江村易地扶贫搬迁村组道路建设工程及新禾村易地搬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比选招标
剑阁县江口镇清明村长江村易地扶贫搬迁村组道路建设工程及新禾村易地搬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比选招标
一、本项目经剑阁县以工代赈办以剑赈函16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剑赈函16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剑阁县江口镇
剑阁县江口镇清明村长江村易地扶贫搬迁村组道路建设工程及新禾村易地搬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江口镇清明村、长江村、新禾村
实施时
2018年9月-10月
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资金
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配套资金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清明村易地扶贫搬迁村组道路建设工程
施工2
长江村易地扶贫搬迁村组道路建设工程
新禾村易地搬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施工1、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施工3)。
(3)其他要求:
1、拟任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公路工程(施工1、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3)专业建造师资格;2、现场审核所有资料原件应同时提交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中标后还需要提交拟任该项目其他主要技术人员名单资料(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3、利用A种方式交纳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转账时务必在用途栏内注明“XX项目施工X比选保证金”,并将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参加抽取时递交。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为:从2018年08月27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8年08月3。15时30分 截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