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恒毅大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柴油发电机系统建设包(包11)招标
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恒毅大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柴油发电机系统建设包(包11)招标
招标编号:HYXY-ZB-2018-HW0402(11)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恒毅大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柴油发电机系统建设包(包11)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北京中油瑞飞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此次投标。
为满足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的办公需求,租用恒毅大厦2层、21-31层作为集中办公场所(其中2层为机房层),大厦内需要进行信息化建设,满足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办公、语音和视频会议等需求。
1.1招标产品范围:本次采购柴油发电机设备供货及配套施工1套,包括所需主设备、配套设备、配套材料(以发电机正常运行使用为原则)的供货及施工;
1.2实施或交货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恒毅大厦工地现场。
1.4技术要求:详细的供货范围及技术参数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1.5质量要求:投标货物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以及招标人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1.6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50万元。
1.7资格审查形式:资格后审。
1.8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编号为HYXY-ZB-2018-HW0402(11)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2)投标人应为石油一级物资准入的柴油发电机的设备制造商或其在石油一级物资柴油发电机准入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的,须提供石油集团物资采购供应商准入证书或能源一号网截图证明。
2.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品牌的近三年内3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额不低于500万人民币数据中心的供货案例,并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或供货证明或验收单或发票等类似证明文件。
2.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加盖公章的2015年至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影印件(加盖公章)。
2.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合同履行过程中无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发生的。
2)由投标人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近三年相关信誉信息:包括(1)基础信息(2)行政处罚信息(3)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4)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页面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招标项目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前7日内)
2.5其他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中标人不得将供货及相关服务业务进行分包或转包;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招标文件获取
3.1招标项目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4日至2018年8月31日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