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江水西调生态补水工程(合肥市直段)第三方跟踪竣工检测招标
合肥市江水西调生态补水工程(合肥市直段)第三方跟踪竣工检测招标
受合肥市滁河干渠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委托,现对“合肥市江水西调生态补水工程(合肥市直段)第三方跟踪竣工检测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8BMCZ1811
3、项目地点:合肥市滁河干渠南淝河泄洪闸至双墩节制闸,分属合肥市庐阳区和长丰县境内
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合肥市江水西调生态补水工程(合肥市直段)第三方跟踪竣工检测招标,拟招一家中标单位。详见招标文件
6、资金来源:其它
7、项目概算:41.48万元
8、项目类别:服务
9、标段(包别)划分: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检测资质(须包括岩土工程类乙级及以上、混凝土工程类乙级及以上和量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
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为准),具有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7、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1、报名时:2018年08月25日上午09:00至2018年09月09日下午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