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和平街道厕所改造工程二次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180828_101185868
梅河口市和平街道厕所改造工程二次招标(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和平街道厕所改造工程已由梅河口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梅河口市和平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本项目为梅河口市和平街道厕所改造工程,详情请见工程量清单。项目资金已落实。本工程为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10月25日,工期31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
》的通知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9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
午14:00时至16:00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需被授权人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7)被授权人身份证(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9日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