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海关技术处存储设备原厂续保服务项目招标[变更]
呼和浩特海关技术处存储设备原厂续保服务项目招标[变更]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呼和浩特海关委托,采用招标,采购呼和浩特海关技术处存储设备原厂续保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NMGDX-HS-2018-038*************************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呼和浩特海关技术处存储设备原厂续保服务项目
1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00000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维保服务内容中的存储设备为华为、联想、EMC存储设备,为保证维保服务的质量水平和响应时效,确保中标供应商有相应的维保能力,参与本次项目的服务商必须提供华为、联想、EMC本地分支机构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本次项目的服务商必须提供原厂维保服务,且维保服务内容中的存储设备为华为、联想、EMC原厂400/800的电话支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9月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30时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